专业号

官号描述

<p>镇雄县林业和草原局属镇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,正科级。主要职责是:1、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;2、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;3、负责森林、草原、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监督管理;4、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;5、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、管理;6、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;7、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;8、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,组织、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,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;9、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;10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;11、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,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、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,按规定的权限,审批、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;12、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、教育和宣传工作,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,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。单位设7个内设机构:办公室、人事股、计划财务股、资源管理股、行政审批股、行政执法股、生态保护修复股。所属事业单位10个:镇雄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、镇雄县木材检查服务站、镇雄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、镇雄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、镇雄县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检疫站、镇雄县林草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、镇雄县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办公室、镇雄县林业草原项目办、镇雄县营林站、镇雄县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站。</p>

      启事商讯

         
        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
        京ICP备09013815号
        基于E-file技术构建